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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府采购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
政府行为要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
来自: 行业新闻 政府采购 履行合同 2021-10-1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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