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动态
加载超时,请检查网络后
重新加载
抱歉!未找到相关内容。
温馨提示:
1、如有异议,请反馈意见。
2、其它问题,请联系客服。
3、使用其它功能,请点击导航或返回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 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科学开展,经充分协商,决定于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广州等31个市县(详细名单附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
来自:
政策法规 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备案
全国
2021-04-22 16:23
共 1 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