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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将启 多项改革涉及政采 供应商可免交证明材料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审查等一系列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改革举措将先行先试。
来自: 行业新闻 营商环境 隐性门槛 2021-11-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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