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疫情防控紧急采购“急事急办”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2-14 10:17:24 作者:河南省财政厅 阅读量:396
摘要: 抗击疫情,河南在行动!
1月27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对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出三项要求。一是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二是各采购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内控制度,统筹采购时效和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立即将疫情防控紧急采购要求传达至本辖区预算单位,确保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标签: 通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下一篇: 安徽省财政厅明确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举措
上一篇: 海南省为疫情防控采购开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