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套预案应对疫情期间的采购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3-02 09:25:14 作者: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量:364

摘要: 抗击疫情,辽宁在行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业务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工程类招投标等交易活动预案》《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预案》《药品耗材采购工作预案》(以下简称“三个预案”)作为附件一并印发。


《通知》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涉及疫情防控、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生产经营急需项目的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建立以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直接挂网“绿色通道”服务。


《通知》要求,最大限度提供“不见面”服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等三大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在线招标、投标、开标,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其中,《工程类招投标等交易活动预案》重点明确了三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两不误”;二是最大程度线上运行,保障项目办理不断档;三是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交易活动场所防疫安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预案》重点明确了建立“绿色通道”、签订《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编审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供应商质疑受理与处置以及签订合同六方面具体措施。《药品耗材采购工作预案》重点明确,建立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绿色通道;创新服务,实现“网上办”;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力争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标签: 通知

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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