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局从三个方面强化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职能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0-06-04 09:09:48 作者: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量:266
摘要: 今年以来,富平县财政局开拓创新,积极工作,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质、招标文件制定、采购流程规范、开标场所要求等方面明确了要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职能。
今年以来,富平县财政局开拓创新,积极工作,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质、招标文件制定、采购流程规范、开标场所要求等方面明确了要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职能。
一是组织会议学。召开2020年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会,近30家社会代理机构参加会议。学习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4家代理机构代表进行了工作交流发言,安排了2020版政采公告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是依法依规管。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对代理机构人员管理、场地设施、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组织开标、进行评标等从业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严禁出租、出借、挂靠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三是日常监管评。制定了富平县政府采购日常监督考核评分表,对政采代理机构每次现场采购活动,从组织开标、到开展评标进行细化考核打分,建立考核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通报,对排名后位的要求限期整改。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